就差4天酒駕吊照期滿!臨時工無照開車上路撞死人 法官「加重其刑」理由曝
林男酒駕被吊照4年,在屆滿前4天無照開車上路,不慎撞死行人郭姓婦人。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Freepik

就差4天酒駕吊照期滿!臨時工無照開車上路撞死人 法官「加重其刑」理由曝

苗栗縣 56 歲林姓男子因酒駕遭吊扣駕照 4 年,期滿前 4 天心存僥倖無照上路,行經通霄鎮一處路口時,不慎撞死過馬路的郭姓婦人,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認定林男漠視法規且尚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2 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因酒駕違規,自2021年4月6日起吊扣駕駛執照4年,然而林男於 2025 年 4 月 2 日上午9 時許,即期滿前 4 天,便駕駛自小客車沿通霄鎮中正路由東往西行駛,行經一處無號誌三岔路口,本應減速慢行並注意車前狀況,卻疏忽未察,直接撞擊前方步行過馬路的郭姓婦人。
郭姓婦人頭胸部外傷、多發肋骨骨折及內出血等重創,雖經緊急送醫救治,仍因創傷性休克宣告不治,林男於肇事後留在現場,並向到場警員坦承肇事,符合自首要件。
法官審理認為,林男明知駕照尚在吊扣期間,卻仍漠視法規駕車上路,顯見其守法意識薄弱,雖然林男事後坦承犯行並具備自首減刑資格,但考量其至今尚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且其過失行為造成被害人家屬終身遺憾,應予嚴懲。
法官考量林男從事臨時工、經濟狀況貧寒等背景,最終裁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2 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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