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兩人婚姻長達37年,育有一子一女。期間男方不僅多次出軌,還頻繁對妻子與兒子施以暴力。
2023年10月,男方曾將子女房門反鎖,強迫妻子回房發生性行為,並以禁止她從事保母工作作為威脅,導致女方一度無法返回臥室,只能在客廳或女兒房間過夜長達一個月。期間男方情緒失控,兒子也在短時間內兩度遭受家暴。
男子多次家暴
同年11月,衝突進一步升高。男方不僅再度阻止妻子工作,還揚言出售房產,甚至將熱湯潑向妻子,並對其施以掐頸、毆打及腳踹等暴力行為。當妻子試圖報警時,男方竟威脅要引爆瓦斯同歸於盡。
數日後,雙方再次爭執,男方當著家人面前辱罵妻子「禽獸」、「死魚」,甚至揚言要折磨她至死。妻子不堪長期暴力,最終搬離住處並就醫治療,並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男方婚後出軌4次
法院調查也發現,男方婚後共有4次外遇紀錄,且均曾進入司法程序。此外,他長期無穩定工作,並背負龐大債務,家庭經濟幾乎全由女方負擔。
對於離婚主張,男方辯稱外遇已是多年前事件,且已獲妻子原諒;並強調婚姻過去仍有正常互動與家庭活動,不應因此解消婚姻。
不過法院認為,夫妻關係應建立在信任與尊重基礎上,男方長期暴力與不當行為,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因此判准離婚。
男方原先可獲得約1369萬元
至於財產分配部分,因雙方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依法須進行差額分配。經計算,女方婚後財產約為2708萬元,男方僅約23萬元,原本應平均分配,男方可取得約1369萬元。
但法院審酌男方過去創業失敗負債逾3000萬元,且在婚姻期間未對家庭有實質貢獻,若照比例平均分配顯失公平,最終酌減為五分之一,判給約53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