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5年1月20日上午,江女在台中市霧峰區住處照顧尚未滿4個月的兒子廖姓男嬰,明知嬰兒無法自行翻身,應採仰睡並隨時注意呼吸狀況,卻仍讓嬰兒以趴睡姿勢躺在成人彈簧床上,並蓋上棉被後一同入睡,期間未再查看。
直到接近中午時分,江女醒來才發現嬰兒口鼻遭棉被遮住,臉部發紫,緊急送醫搶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最終宣告不治,法醫解剖認定,死因為口鼻遭棉被覆蓋導致呼吸道阻塞窒息。
法院審理認為,相關嬰幼兒照護常識屬一般人可得認知事項,江女身為母親且為主要照顧者,仍未盡注意義務,導致憾事發生,過失責任明確,考量其無前科、案發後悲痛不已,且因一時失慮痛失親子,最終量處拘役50日,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