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假檢助坑老翁215萬 詐騙女「關不怕」出獄再犯 遭重判3年1月
詐騙集團挑選年輕人扮演檢察官助理(左),實際是取錢車手。資料照片

惡劣!假檢助坑老翁215萬 詐騙女「關不怕」出獄再犯 遭重判3年1月

彰化縣民陳詩彤被控加入詐騙集團後,假扮「檢察官助理」四處騙取民眾提款卡與財物,離譜的是,她曾因案遭羈押,獲釋後不到一個月就重操舊業繼續行騙,足跡遍及台南、彰化。彰化地院日前審結,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判處陳女有期徒刑3年1月,並不准緩刑,沒收犯罪所得。
判決書指出,2025年3月間,陳詩彤所屬的「招財貓」詐騙集團,先由成員致電被害人蔡男,謊稱其帳戶被詐團利用,需交出帳戶監管。同年月25日,陳女化身檢察官助理,在彰化縣溪湖鎮路邊與蔡男碰面,蔡男不疑有他,交付了彰化銀行的提款卡並告知密碼。
為了取得被害人信任,陳詩彤還當場交付一張偽造的「台北地檢署公證科收據」公文書,隨後將提款卡寄往桃園交由其他成員領款。短短幾天內,蔡男帳戶內的215萬6116元遭提領一空,直到驚覺受騙報警才曝光。
陳詩彤並非初犯,「資歷」豐富到令法官搖頭。判決指出,陳女從2021年起就擔任詐團取簿手,2024年9月才因擔任假檢專員被羈押,同年11月獲釋。沒想到,她關不怕,重獲自由後立刻歸隊,繼續扮演檢察官助理、專員等角色,甚至曾幫集團收取黃金,足跡遍及台南、彰化等地。
法庭審理時,陳詩彤雖然承認犯行,卻企圖對報酬「討價還價」。她向法官辯稱,這場任務她根本沒拿到酬勞,自己還貼錢,試圖減輕罪責。但法官調閱其警詢筆錄,發現她曾自承收到3000元報酬,且根據過去判決紀錄,她在其他場次都有領到報酬,法官直斥其辯詞不實,完全是為了脫罪。
法官在判決書中語氣嚴厲地痛批被告「主觀惡性極其深重」。陳女冒用檢察機關名義犯罪,是利用民眾對執法機關的敬畏心理,這不僅侵害民眾財產,更是直接挑戰國家法秩序,公然蔑視法紀。
法官特別強調,陳詩彤已經數次因為詐欺案被起訴、甚至被羈押,卻始終無法阻止她繼續犯下惡行,顯見其對法律毫無畏懼。加上她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也沒賠償分毫,甚至在偵查階段一度否認犯行。法院最終決定不予寬貸,從重依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機關名義詐欺取財罪判處3年1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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