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恐怖命案 素食翁遭2失業男逼吃五花肉、潑汽油燒死 國民法官重判無期
淡水老翁遭2名無業男子林志銘、曾鈺偉潑汽油燒死,士林地院國民法官判2人無期徒刑。

淡水恐怖命案 素食翁遭2失業男逼吃五花肉、潑汽油燒死 國民法官重判無期

新北市淡水長期失業且居無定所的男子林志銘,先是偷取燒臘店五花肉與友分食,隨後夥同友人曾鈺偉,向鄰居蔡姓老翁強索生活費,又因老翁給不出錢,狠心朝他身上潑灑汽油並點火,造成老翁全身99%面積燒燙傷慘死。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8日)宣判,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林、曾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林志銘與曾鈺偉長期失業,兩人口袋空空,2024年12月15日上午,林男先在淡水區北新路一家燒臘店前,趁店員不備偷走一條放在板凳上的五花肉,隨即返回租屋處與曾男及前妻分食。
兩人隨後將目標轉向鄰居蔡姓老翁,當天上午10點多,林男手持裝有汽油的寶特瓶與曾男登門叫囂,更朝門縫灌入汽油,恫稱:「我認識黑道大哥,在這邊小有名氣!」蔡翁因心生恐懼,被迫交出身上僅有的400元,隨後吃素的蔡翁還被兩人逼吃五花肉。

<strong>給不出錢竟點火 鄰居淪焦屍</strong>

兩人見蔡翁好欺負,當日下午2點多再度前往討錢,蔡翁因囊空如洗拒絕,林、曾兩人竟惱羞成怒。曾男當場朝蔡翁胸、腹部潑灑汽油,林男隨即拿出打火機點火引燃。火勢瞬間吞噬老翁,導致他全身99%面積遭到三度燒傷並併發吸入性灼傷。儘管消防隊迅速趕抵救火,蔡翁經送醫搶救後,仍於隔日因燒灼性休克及心肺衰竭不幸身亡。

<strong>國民法官參審 手段殘暴判處終身監禁</strong>

本案由審判長蔡守訓、陪席法官梁志偉、受命法官郭書綺,及6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庭訊時,被告兩人對犯罪事實多所辯解,但合議庭認其手段極其殘忍,視人命如草芥。
合議庭今日宣判,林志銘除依竊盜罪處拘役30日、恐嚇取財罪處2年6月外,強盜殺人部分判處無期徒刑、曾鈺偉依恐嚇取財罪處2年、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兩人均褫奪公權終身。
此外,林男當初偷來的「犯罪所得」五花肉一條及400元贓款,均由法院裁定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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