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陳男自去年10月起,為維持蛋雞產量與雞蛋銷售,明知「芬普尼」(Fipronil)不得使用於蛋雞,仍將其與「加保扶」、「賽滅淨」、「因滅汀」等多種農藥混合稀釋後,噴灑於雞舍與雞籠防治雞蝨。由於芬普尼屬脂溶性物質,蛋雞吸收後會轉化為代謝物,殘留於脂肪、肌肉及雞蛋中,經衛生局抽驗,部分雞蛋檢出芬普尼代謝物殘留量高達0.03ppm,超過法定安全容許量0.01ppm達3倍,已涉及重大食安風險。
檢方調查,文雅畜牧場每日約可產出3萬3000顆雞蛋,自2025年10月至11月初,持續將污染蛋批發給台中、彰化4家蛋行,再轉售至桃園、新竹、台中、彰化、雲林、南投、嘉義、台南及高雄等地的連鎖超市、購物中心及其他販售通路,估計至少15萬顆問題雞蛋已流入市面。
更令人震驚的是,彰化縣動物防疫所於2025年11月5日通知牧場實施移動管制後,陳男竟仍與前來載貨的林姓蛋商達成共識,將已知不合格的160箱雞蛋繼續出售給下游餐廳及一般消費者,涉嫌刻意隱匿蛋品檢驗不合格資訊,共同詐欺牟利。
檢方指揮彰化縣調站、保七總隊展開搜索,查扣農藥噴霧器、剩餘藥劑及蛋行進貨資料等證物,並經農業部藥物試驗所檢驗確認,噴霧器與雞蛋檢體均驗出芬普尼成分,後續在檢方及農政單位監督下,業者共銷毀約28萬9438顆雞蛋,並撲殺4萬4500餘隻蛋雞,全面清除污染源。
地檢署表示,陳姓牧場負責人涉嫌製造、販售農藥殘留超標食品及詐欺取財,犯罪所得高達363萬9650元;林姓蛋商則涉共同販售問題雞蛋及詐欺,犯罪所得約12萬1600元,檢方已依法聲請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