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民黨團提案延會到7月31日,比正常會期多了2個月,民眾黨團今再提案多延會1個月。根據《憲法》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2次,自行集會,法定集會期間為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換句話說,本會期延長到8月底,緊接著9月即將開啟新的會期,等同沒有休會。
綠營質疑,藍營是為了怕罷免、躲避司法,因為立法院在會期期間,立委有司法豁免保障,一旦休會,檢調就能依法搜索,甚至逮捕,延會的意圖是想撐起「國會保護傘」。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藍白聯手延會目的,是讓國民黨在立法院有舞台挽救罷免、推討好式的立法,比如普發現金1萬,幫助國民黨搶救罷免;其次,是在幫國民黨涉案立委擴張「司法保護傘」。這樣的延會毫無正當性,已成為史上最長延會。而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也質疑,「不是延會、是延命,政治上的逃命」。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說,若沒有第一次延會,軍人加薪法案不可能通過,還有很多重要法案還沒審議,人民都很關心,所以應延會審理。
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啟楷表示,因為綠營多次杯葛議會,讓議事延宕,所以才需要延會處理。現在有大法官和NCC等2大重要人事案,以及因應美國關稅特別預算等多個重要經濟法案等著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