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前已完納稅款
經媒體《OSEN》確認,金思朗在相關報導出來前的5月9日,就已經完成了滯納金額的繳納。金思朗的親信解釋,3月左右接到了第一次的稅金滯納通知,在得知滯納事實後,於5月8日和9日兩天內完成了繳納,現在完全沒有任何滯納的情況。
看新聞才知道被查封
此外,雖然報導中稱金浦公寓於4月6日遭到查封,但金思朗此前並不知情。親信強調:「在準備繳納的過程中被查封了。繳納稅金後也不知道,是看到報導出來後才知道被查封了。」並澄清在報導出來之前就已經全部繳納完畢,連最新一期的綜合所得稅也已全部繳清。
現行法規無預告義務
事實上,根據南韓現行《國稅徵收法》,稅務機關在寄出催繳單後,無需另行事前通知即可進行查封。此外,即使繳清了滯納金額,也必須由當事人親自提交證明書等文件申請解除查封,經過稅務當局審查後,才會在登記簿謄本上抹除紀錄,這也是金思朗的公寓謄本上仍留有查封內容的原因。
經紀公司致歉認錯
對此,金思朗方發表立場表示:「稅金被滯納是做錯的部分,未來會多加注意,不讓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並承諾此後會仔細確認日期,誠實地繳納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