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社群分享,日前親戚離世,為其辦理後事時,得知親戚沒有參與勞保,但在世時每月都有按時繳納國民年金的保費,盼能請領老年年金、遺屬年金和喪葬給付用於喪葬費用;不過研究後才發現,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僅適用「於有效期間身故」的對象,被保險人必須未滿65歲在世領取,另外被保險人家屬雖然可以請領遺屬年金,但限制工作收入低於基本工資、無謀生能力之家屬才可申請辦理。
原PO表示,該名親戚離世時已過65歲,且在世時尚未領取已無法溯及既往,至於家屬申請也未及標準,因此親戚繳了一輩子的錢均無法領取,令他感到遺憾,同時坦言政府規定早寫得很清楚,是自身沒有注意相關條文,如今只能接受結果,呼籲大眾,應趁年輕多注意退休制度,別忽視自身權益。
貼文曝光,一名網友分享,婆婆也於65歲左右過世,事後準備申請才得知相關規定,同樣無法再申請領取喪葬補助,當時便決定「不再繳國民年金」;網友見狀紛紛表示「知道了,戶頭會留一筆喪葬費用的」,感嘆「國民年金就是智商稅」、「政府也是很刁鑽,跟你玩文字遊戲」、「政府設計這種吃人年金真的是很悲哀」,網友感謝原PO提醒大家之外,也點出「看來大家不想繳國民年金的機率又更高了」引發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