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當時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爆料卓榮泰曾找公股銀行幫立委參選人林飛帆喬貸款,涉嫌違反行政中立助選金援,並提出錄音檔佐證,錄音內容為林柏裕與他人的對話,林柏裕承認卓榮泰曾找人幫林飛帆喬貸款。
今日庭訊,王鴻薇表示,她是接獲吹哨者爆料,當時也請助理親自與他見面,吹哨者自稱是林柏裕的司機,並開著林的車前來,當天也進行錄音錄影,事後他們找了警察出身的議員林國春鑑定錄音檔,林表示錄音檔是連續不間斷的,沒有偽造。
王鴻薇律師主張,相關內容經多方查證,記者會發言均依據錄音檔內容提出,屬於基於公共利益的合理評論,主觀及客觀上均無誹謗他人名譽的故意,請求法院判決無罪。
對此,民進黨前副秘書長林飛帆委任律師羅國豪則質疑錄音檔的證據能力,並向法院聲請進一步調查證據,包括調閱林飛帆自2023年12月28日至今於8家公股銀行的貸款紀錄,同時聲請傳喚林柏裕到庭作證。
王鴻薇方面反對僅調閱公股銀行資料,認為若要釐清事實,應全面調查公股、泛公股及民營銀行,而非限縮範圍,否則難以反映全貌;她並指出,即便未查得貸款紀錄,也可能透過法人、自然人或親友名義操作,單一調查並無實益。不過,對於傳喚林柏裕出庭作證,王鴻薇表示沒有意見。
羅國豪則反駁,被告辯護方向刻意模糊焦點。他強調,即使錄音檔聲音疑似林柏裕,也不代表被告可免除查證義務,否則只要以「轉述他人說法」為由,即可能任意侵害他人名譽。此外,對於王鴻薇律師希望法院當庭勘驗錄音檔,羅國豪認為,單憑反覆聆聽無法確認聲紋身分,若林柏裕親自到庭作證,也無再勘驗錄音檔的必要。
法官審酌後,裁定准許傳喚證人林柏裕出庭說明;至於是否進行手機錄音檔勘驗,將待後續審理期日再行評估。另就是否調閱林飛帆貸款紀錄部分,法院尚未作出決定,全案續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