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男偽扮移民署官員上銬性侵 夫跨海通話親聞妻遇害無力救 法官怒判14年
女移工慘遭假冒移民署官員的游男性侵得逞。示意圖

噁男偽扮移民署官員上銬性侵 夫跨海通話親聞妻遇害無力救 法官怒判14年

台中游姓男子上網刊登假徵才廣告,誘騙印尼籍移工小花(化名)面試,雙方一見面游男就先騙小花上車,接著拿出手銬銬住小花,再將她載往摩鐵,當時小花正與遠在印尼的配偶通話,但游男連手機都搶走,並恫嚇小花「我是移民署官員,若不跟我發生關係就將你移送」,性侵小花得逞。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游男14年徒刑。
判決指出,游姓男子先用通訊軟體散布「月薪 4 萬 5000 元徵清潔工」的虛假資訊,誘騙印尼籍逃逸女移工小花(化名)上鉤。兩人約在台中市西屯區三信公園見面,小佳不疑有詐搭上游男座車,未料竟是噩夢的開始。
游男見小花上車後,隨即將車開往人跡罕至的偏僻路段,並掏出預藏的手銬將其控制。當時小花正透過手機與遠在異鄉的配偶通話,游男竟當面強行奪走手機,讓通話另一頭的丈夫只能聽著妻子的驚恐求救聲,卻完全無力救援。
游男隨後利用小花身為逃逸移工、畏懼被遣返的心理弱點,偽稱自己是「移民署官員」,恫嚇稱:「如果不跟我發生關係,就把你移送法辦」。小花因極度驚恐導致身體僵直,最終被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游男事後為防止報案,將奪來的手機以 600 元變賣。
開庭時,游男雖承認冒充官員與性侵行為,但否認強盜,辯稱事後有給小花2000 元車資,高於手機變賣所得,並無不法所有意圖。然而,法官根據證據認定,游男變賣手機主觀強盜意圖明顯,且手段惡劣。台中地院近日審結,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游男有期徒刑 14 年,全案仍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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