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乾股分紅、驅離公立醫院!前北市監理所長貪污二審改判11年11月
台北市區監理所前所長袁國治被依貪汙罪判刑。示意圖

插乾股分紅、驅離公立醫院!前北市監理所長貪污二審改判11年11月

台北市區監理所前所長袁國治涉嫌護航駕訓班業者投資體檢診所,插乾股分紅171萬元,收取中油捷利卡、茶葉等禮物,一審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合議庭認為,袁國治收取中油捷利卡及茶葉,與其職務上行為難認有對價關係,20日改判11年11月、褫奪公權7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駕訓班業者黃慶利、李宏章等人2017年打算在士林監理站附近成立診所,負責體檢代辦業務,他們與袁國治達成協議,以士林承德診所4成股份為籌碼,讓袁國治指示下屬加速核准該診所成為體檢代辦所,並成功驅離陽明院區停止派駐士林監理站辦理體檢業務。袁國治完成任務後,以士林承德診所股東盈餘分派名義,收受共計171萬2000元賄款,以及價值1萬元的中油捷利卡與價值8千元的茶葉10罐。
檢方還查出,袁國治涉嫌收受永鑫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負責人王世璋10萬元,加速核准和運租車股份有限公司停車場設置申請案,指示下屬加速會勘與核准程序。
一審法院認為,袁國治犯2次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應合併執行12年、褫奪公權7年;另依交付賄賂罪,判王世璋8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
袁國治上訴,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袁國治收受中油捷利卡及茶葉10罐,與其職務上行為間難認有對價關這部分無罪,均予撤銷,最後改判11年11月、褫奪公權7年。可上訴。
而同案被告王世璋請求緩刑,但高院合議庭認為,他在偵查其審理中均否認犯行,二審才坦白,且其另有其他貪污案件於法院審理中,堪認本案犯行非出於偶然所為,客觀上難認有足信無再犯之虞可言,因此拒絕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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