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夫妻檔6年結7次婚 妻趁離婚空檔偷吃綠帽夫怒提告 法官一查驚呆了判小王免賠
台南地院審理一起離奇侵害配偶權案,判小王免賠。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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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世夫妻檔6年結7次婚 妻趁離婚空檔偷吃綠帽夫怒提告 法官一查驚呆了判小王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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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57:00

記者:

王吟芳

台南陳姓男子不滿妻子外遇偷吃方姓男子,去年怒告方男求償80萬元,法院審理時方男辯稱,與陳妻交往時她稱已離婚,他不會碰人妻等。法官一查赫然發現,陳男夫妻自2019年結婚以來數度分合,6年來共結婚7次、離婚6次,陳妻與方男性行為部分發生在離婚期間;況陳男夫妻頻繁分合,「恐怕連當事人自己都記不清婚姻狀態,又如何苛責別人未清楚查證?」判小王免賠。
陳男提告說,與妻子2019年結婚,目前婚姻關係存續中,不料去年妻子竟外遇方姓男子,兩人交往近半年多次發生性行為,破壞了他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要向小王方男求償80萬元慰撫金。
方男則說,一開始與陳妻交往時不知道她已婚,短暫交往過後發現她是有夫之婦,就馬上分手。去年2月,陳妻打錯電話給他才又聯繫上,且她說已經跟老公離婚、沒有往來,兩人才再續前緣,他絕無偷吃人妻的行為。
法院審理時傳喚陳妻到庭,她證稱與方男從去年2月到6月交往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為,方男對此也不否認。
但法官調查時意外發現,陳男與陳妻是在2019年12月2日首次結婚、同年月31日離婚,又於2020年1月8日結婚、同年8月10日離婚,2020年8月13日結婚、同年9月11日離婚、2020年9月18結婚、2024年1月12日離婚、同年3月20日結婚、同年10月30日離婚、同年11月5日結婚、2025年3月26日離婚、同年4月2日結婚,目前婚姻關係存續中。比對之下,可見陳妻與方男在去年2月交往時,陳妻是單身狀態。
至於兩人在去年3月至6月間發生的性行為,因當時女方是人妻,雖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達到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的程度,但方男否認知悉對方已婚,陳男雖提出對話譯文,證實方男「有承認」,陳妻也站在老公一邊,表示再續前緣時她有坦白自己還沒離婚。
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陳妻與方男重新交往時,陳妻確實處於離婚狀態,事後要如何得知「她又結婚了?」此外,從陳男夫婦6年間結婚7次、離婚6次的紀錄,可知夫妻倆經常處於分分合合的狀態,當事人都恐難記清自己婚姻狀態,又如何苛責他人不能清楚查證?因此判陳男敗訴,方男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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