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晚間6時許,游男從台北車站上車,進入車廂後鎖定一名女子,隨後站在女子面前端詳一番,當列車行經忠孝敦化站往國父紀念館站時,游男突然伸出左手,緊緊貼住女子左胸右側靠近乳溝處。
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女子嚇得花容失色,大聲斥責「你是變態嗎?」游男當作沒聽到,手像是被黏住一樣緊緊貼著,女子隨即拿出手機錄影蒐證,但仍沒能成功阻止游男,她錄影存證後,立即挪到鄰座,等列車到站隨即下車報警。
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有女子手機裡的影像及車廂監視器畫面作為鐵證,檢方認為,游男明知女子有大聲喝斥卻仍未停手,已非趁人不備的偷襲式性騷舉動,起訴游男涉犯法定可判刑6月以上、5年以下的強制猥褻罪嫌。性騷擾罪法定刑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游男的性騷前科累累,他2020年曾連續隔著褲子以手指觸摸女子生殖器2次,北院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誰知他死性不改,罰完仍持續犯案,造成通勤女性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