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潘玉杏庭訊時表示,案發前一天她特地購買起司饅頭,想替男童換換口味。她稱,3月18日案發當天中午12時開始餵食,男童吃了約三分之一,其餘則分給其他小朋友食用。
潘女說,「我是一口一口慢慢餵,每口大概間隔2、3分鐘,餵到第3、4口時,Q寶的頭開始往左邊傾斜,我還問他『Q寶是不是想睡覺』,之後幫他把頭扶正,但他的頭又慢慢往右歪,怎麼叫都沒反應,我才驚覺不對勁,趕快把他抱起來急救。」
她也當庭還原急救過程,表示先替男童拍背,再施作哈姆立克法,「一次5下,翻過來再壓左胸5下」,當時剛好有同學來電,她一邊急救、一邊請對方幫忙叫救護車。法官則追問,「到底是拍背還是哈姆立克法?還是妳認為拍背就是哈姆立克法?」潘女則低聲回應,「只有拍背。」
潘女進一步表示,由於救護車遲遲未到,她又打電話請警衛協助開門,並聯繫保母協會人員到場幫忙照顧其他孩童;待警衛上樓後,她也再次以手機撥打119求助。
潘女的律師主張,潘女對男童飲食相當用心,事前已特別將起司饅頭撕成小塊餵食,事發後也立即通報、拍背並依消防局指示施救,難認有延誤或疏失。
此外,潘女於首次開庭時曾表示,依自身經濟能力,最多僅能籌措50萬元賠償金,且需3個月時間準備,但遭家屬拒絕。本次庭訊後,法官諭知將案件移由民事調解庭進行後續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