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南港分局福德所副所長的李俊良,涉嫌於2019年至2024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將鍾男的「報到紀錄表」私藏在辦公室或寢室,5年內「代簽」偽造報到紀錄高達95次,另還幫忙偷查民眾個資。台北地檢署已於今年4月依圖利、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嫌,將李員與特助葉仲清起訴,並對李員具體求刑8年、宣告褫奪公權。
檢方深入勾稽葉仲清的通聯紀錄,發現時任南港分局南港所副所長的黃梓翔,利用警方系統替鍾男偷查個資以利其討債,黃員已於今年2月遭法院裁定聲押禁見獲准,目前案件仍在偵辦中。
辦案人員再依黃梓翔線索順藤摸瓜,查出鍾文智透過管道認識時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所長林劼緯及員警徐毓廷。
檢指控,林劼緯將警方臨檢酒店的勤務機密訊息,提前通風報信給鍾男;徐毓廷則涉嫌於2018年間,受林指示,假借辦案名義違法登入系統查詢民眾個資,疑透過特助葉仲清轉交給鍾男。
警政署表示,林員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獲准。警政署業依規定予以停職;另有關行政責任部分,將視刑事案件偵審結果,依法議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