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諪聲明如下:
一、近來本人因所涉刑事案件,受到社會各界關注。
二、身為執業律師,於受任初期,因急於為委任人提供法律協助,在案情尚未完全明瞭之際,未及審慎考量,致未能妥善把握辯護權行使之法律界限,行為有所失當,實屬不該。就此,本人已就相關事實認罪,並願坦然面對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謹此嚴正聲明,本案並未起訴認定本人涉及詐欺取財罪嫌,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詐欺集團,亦與其等毫無關聯。
四、本人深知自身行為確有過誤。為維護司法程序之公正進行,避免不當干擾,關於案件之具體內容與細節,恕不便再多做說明,本人將靜待司法之公正裁判。
五、對於本案所造成之社會負面觀感,本人謹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並對各界長期以來的監督與指教,表達由衷感謝。
六、特此聲明如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