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於上個月7日晚間,當時被害女子獨自步行返家,沒想到途中遭一名陌生男子尾隨。監視器畫面顯示,男子先是在周邊徘徊觀察,接著竟拿出黑色頭套戴上,隨後躲進巷內暗處,行徑相當詭異。直到附近有人察覺異狀,大聲質問「在幹嘛」,男子才立刻拔腿逃跑。
遭遇驚魂的越南籍女留學生事後坦言,事件過後心理陰影揮之不去,「晚上我還是不太敢一個人出門,每次回到家都會覺得樓下好像有人站在那邊等我。」她表示,即使已過去一個多月,恐懼感仍未消散。
女學生男友則痛批,案件明明充滿跟騷意味,卻收到警方書函通知「不構成跟騷要件」,讓他無法接受。他質疑:「從公園一路尾隨回家,長達10分鐘,這不叫持續尾隨嗎?戴著頭套盯著住家樓層,這不算盯梢嗎?那到底怎樣才算跟騷?」
警方則說明,這次不符合的是《跟蹤騷擾防制法》中的「書面告誡」核發條件。依規定,若嫌犯收到書面告誡後,2年內再犯,被害人即可進一步聲請保護令,但前提必須具備「反覆實施」行為。由於本案目前屬單次犯行,因此未核發書面告誡,但當事人仍可於10日內提出異議。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防治組警務員林秋菊表示,刑事部分已依妨害風化等罪嫌,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另有關性騷擾申訴部分,也已移請社會局審議處理。
警方強調,並非對案件毫無作為,除已依法受理外,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嫌犯9000元。不過,事件仍引發外界對現行跟騷法適用門檻的討論,不少民眾認為,即使只有一次尾隨行為,也足以讓被害人長期陷入恐懼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