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纏訟10年!她揭案件後續 「假扣押聲請遭駁回」原因曝
八仙樂園2015年發生塵爆案。圖/翻攝自八仙水上樂園臉書

八仙塵爆纏訟10年!她揭案件後續 「假扣押聲請遭駁回」原因曝

新北八仙樂園2015年6月27日晚間,因為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燃燒引發火災,造成15死、499傷。消基會積極協助死傷者家屬,提起團體訴訟,向業者、主辦公司求償。日前一名網友PO出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指出由於相對人已經死亡,聲請的假扣押遭法院駁回。

假扣押聲請遭駁回!她揭關鍵原因

近日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分享八仙塵爆相關民事裁定書,內容指出,消基會曾以團體訴訟名義提起訴訟,其後已撤回訴訟,依法視同未起訴,且相對人已於2023年死亡,喪失當事人能力,法院因此駁回假扣押聲請。當事人如果不服裁定,可以提起抗告。原PO在貼文中寫下,「想問問八仙的大家,大家都好嗎~大家最近有收到這份法院民事裁定書嗎?這就是八仙塵爆的後續」。
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留言寫下,「這麼久了?都還沒拿到賠償金」、「104年10年了耶⋯拖了好久好久」、「現在才收到,八仙很久以前了欸」、「這件事也處理的太久了,天哪,原來還沒處理好,好扯」。

消基會提團體訴訟!八仙強調會負責

事實上,10年前的八仙塵爆案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消基會協助當事人家屬提起團體訴訟,向八仙樂園業者、活動主辦公司求償。今年1月初八仙公司在首波團體訴訟中,跟41人達成和解,在去年底已經撥付第一筆賠償金2600多萬元,這筆金額是消基會扣除被害人取得犯罪補償金或申領善款等後,重新折算的金額。
不過,第二波團體訴訟的300多名被害人中,約有三分之一表示希望和解,但有家屬因為親人在案件中死亡,始終不願意和解。原先一審判決八仙樂園只是場地提供者,不用負賠償責任,但是高院依據《消保法》規定,認為如果經營者違反消費者期待,損害消費者權益,應該要負連帶責任。對此,八仙強調會承擔社會責任,推動協商讓受害者與家屬感受到實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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