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3嫌以借貸、投資名義包裝詐騙手法,由盧男、林男假冒菸酒盤商並化名「許正浩」、「阿坤」向游男等7人接觸,佯稱共同經營菸酒事業,以獲利頗豐、高額利潤為話術,誘使7名被害人答應投資,共計取得不法所得1億3613萬餘元。
檢警接獲報案後,將被害人提出之事證送請指紋鑑定,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調閱3嫌金融帳戶,比對資金流向,發現3嫌自被害人取得之投資款項,用於與菸酒商交易之金額甚微,實際上是用來投注運彩、網路簽賭等。
檢警蒐證完備後,於今年1月14日前往呂男等3人住處搜索,並通知3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並聲押呂男、盧男獲准,林男雖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因此諭知20萬元交保。
檢方偵查過程中,3人否認犯行,遭認犯後態度不佳,桃檢近日偵結,依《刑法》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3人,呂男另遭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起訴,案件疑審後,法院裁定呂男、盧男繼續羈押,檢方除請求從重量刑外,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