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豪宅變凶宅!高三生聖誕夜墜樓掉露台 屋主一家目睹崩潰求償650萬
剛買豪宅變凶宅!高三生聖誕夜墜樓掉露台,屋主一家目睹崩潰求償。示意圖

剛買豪宅變凶宅!高三生聖誕夜墜樓掉露台 屋主一家目睹崩潰求償650萬

聖誕夜竟成揮之不去的恐怖夢魘!高雄美術館豪宅區蔡姓屋主前年在剛入手的豪宅內與家人歡度聖誕夜時,住在25樓的洪姓高三生卻因尋短墜樓,掉在蔡男住家附屬露台,蔡男一家隔著落地窗目睹慘狀身心飽受衝擊,事後借住親友家,3000萬豪宅也因而秒變凶宅,憤而向高三生父母提告求償共650多萬元。但法院審理後認為高三生案發時已滿18歲,在法律上屬成年人,判決父母免賠,仍可上訴。
蔡姓屋主痛訴,他在2023年初花了3000多萬元購入該棟大樓3樓房屋,一家人歡喜入住,不料隔年聖誕夜當晚,住在25樓的洪姓高三生竟從高樓墜落,掉在3樓露台,巨大的衝擊力導致遺體受損嚴重,最後更驚動警方出動雲梯吊車協助清理現場。
蔡男控訴,當時全家人與洪生墜樓現場僅有一扇落地窗之隔,驚悚慘狀讓全家留下巨大的精神衝擊與焦慮,嚇得如今只能借宿親友家。他主張,案發時大樓警衛透露父母正在尋找行蹤不明的兒子,懷疑洪男當時面臨龐大課業壓力,是否因父母管教失當才導致悲劇,因此依民法共同侵權及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責任,求償房價減損600萬元、法事費用3900元及精神慰撫金50萬元。
對此,洪姓高中生的父母透過律師抗辯表示,兩人面對愛子驟逝,至今仍每日以淚洗面、焦慮憂鬱,且兒子在事故發生時已滿18歲,在法律上是成年人,並不適用民法連帶賠償責任規定。審理中蔡男聲請傳喚夫妻倆到庭訊問時,兩人也透過律師具狀向法院請假,坦言實在無法承受在庭上再次回憶陳述愛子逝世的過程,獲法官體諒准許不到庭。
法院審理後認為,洪生墜樓時為年滿18歲的成年人,父母不負連帶賠償責任,且蔡男無法舉證證明父母有任何管教失當之處,判決駁回屋主蔡男請求,洪生父母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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