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錄影參與海峽論壇違法?請政府把法條說清楚
海峽論壇13日在福建廈門舉行,台東縣長饒慶鈴以預錄影片方式參加,但陸委會禁止中央與地方公務人員以任何形式參加海峽論壇,引發爭議,圖為本報資料畫面。攝影林煒凱

投書:錄影參與海峽論壇違法?請政府把法條說清楚

陳清雲/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
台東縣長饒慶鈴以預錄影片參與海峽論壇,為台東鳳梨釋迦與農民發聲,卻遭匿名官員放話將交主管機關查處。此事引發爭議,關鍵不在藍綠,而在法治:政府若認為違法,就應清楚說明違反哪一條法律、究竟觸犯什麼規定、處罰依據何在;若說不清楚,就不該用放話方式測風向,更不宜製造寒蟬效應。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規定,縣市長「進入大陸地區」應經許可。問題是,饒慶鈴本人並未前往大陸,而是在台灣預錄影片。錄影是否等同「參加」?影片播送是否等同「進入大陸地區」?這些都不是一句「配合統戰」就能帶過。網路世界何其方便,錄影可以播放,視訊更可同步連線;但行政管制仍須以法律明文為依據,不能任意擴大解釋。
依法行政,是民主政府最基本的底線。主管機關可以提醒地方政府注意兩岸交流風險,也可以訂定明確規範,但不能今天說不建議,明天說禁止,後天又透過匿名官員放話查處。法律若有禁止,請拿出法條;法律若不明確,就應先釐清標準,而不是先扣帽子、再找理由。
更重要的是,地方首長為農民找市場,本來就是職責。台東鳳梨釋迦過去高度仰賴外銷市場,農民辛苦一年,最怕銷路受阻、價格崩跌。中央若能開拓更多國際市場,地方當然樂觀其成;但在現實困境下,地方首長替農民多找一條出路,何錯之有?若只是幾分鐘影片,內容是感謝、祝福與推廣農產,沒有簽政治協議,沒有密會談判,也沒有涉及國家機密,究竟要查處什麼?
兩岸交流確實不能天真。大陸對台統戰,政府有必要防範;但防範統戰,不等於把所有交流都視為洪水猛獸。民生、農產、文化、觀光等交流,本應在法律框架下審慎進行。若連地方首長替農民說幾句話都要被抹紅,最後受傷的不是政治人物,而是基層農民與地方產業。
政府也應避免雙重標準。過去不同政黨、不同地方首長曾參與兩岸交流,若標準改變,就應明確公告、清楚說明,而不是因人設事、因黨而異。法治國家最怕的不是管制,而是標準不一;人民最擔心的也不是法律嚴格,而是法律被選擇性適用。
台灣民主的可貴,在於有自由、有自信,也有制度。真正的自信,不是把門關起來,而是在對等、尊嚴、透明、合法的基礎上交流。兩岸和平不是口號,而是人民期待;避免戰爭、降低敵意、維持溝通,更是政府務實治理的重要方向。台灣的民主成就,若能透過交流讓更多人看見,未嘗不是一種最有力量的感染。
饒慶鈴事件給政府一個提醒:兩岸政策可以嚴肅,但不能粗糙;國安管制可以必要,但不能任意;政治立場可以不同,但法律標準必須一致。為人民發聲,為農民找出路,若也要被查處,政府就應先把法律說清楚。依法行政、標準一致、以民意為依歸,才是民主治理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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