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指出,依卷內相關事證,足認許嫌有反覆對告訴人實施同一犯罪的風險,具有再犯之虞。法院審酌被告再犯可能性高,且其行為對社會治安及被害人生命法益造成重大侵害,經衡量公共利益、被害人安全以及被告人身自由與防禦權保障後,認為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
不過,法官同時認為,現階段尚無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因此未裁定禁見。
據了解,52歲許姓男子長期追隨汶汶,被粉絲圈稱為「汶汶阿北」。他疑因遭封鎖後心生不滿,日前以攝影師身分混入私人棚拍活動,並預藏水果刀伺機犯案,趁拍攝過程持刀攻擊汶汶頸部,造成其受傷送醫。所幸經緊急手術搶救後已無生命危險。
全案目前由檢警持續深入調查,後續將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