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知益/兩岸政經與公共事務觀察者
名為「團結」實為審查
2026年7月1日,中共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乍看之下,這似乎只是一部規範民族政策、促進民族團結的法律,但若仔細閱讀條文內容,再對照近年中共在新疆、西藏、香港及涉台工作的政策演變,就不難發現,這部法律真正企圖規範的,從來不只是民族事務,而是思想、認同,以及所有與官方敘事不同的聲音。
法律的名稱雖然冠上「民族團結」四個字,卻處處圍繞著「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展開。這不只是政治口號,而是近年中共民族政策的核心思想,更是習近平治國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今透過立法程序將其制度化,意味著未來不論教育、文化、出版、新聞、網路、宗教,甚至企業經營與國際交流,都必須服膺這套官方定義的民族敘事。
無所不在的寒蟬效應
「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意指人民因擔心受到法律、政治或其他權力制裁,即使法律尚未真正適用於自己,也會選擇主動沉默、自我審查,甚至放棄原本受到保障的言論自由。對威權體制而言,最成功的法律,不一定需要天天逮捕異議人士,而是讓社會相信,只要跨越那條看不見的紅線,就可能付出沉重代價。當恐懼內化為日常,人們便會替政府完成審查工作。
回顧近10年的中共法制發展,不難發現這已經形成一套完整的治理模式。從《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到《反間諜法》、《數據安全法》、《反外國制裁法》,乃至今日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這些法律看似分屬不同領域,實際上卻共同指向同一個目標,即以法律之名,鞏固政治安全;以法治之形,擴張政治控制。
因此,許多國際學者形容中國近年的法制發展,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法治」(Rule of Law),而是「以法治國」(Rule by Law)。法律不再是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權利的工具,而是成為國家治理人民、維護政權穩定的重要手段。當法律開始服務政治,而非約束權力,法條便不再只是規範行為,更開始塑造思想、認同與價值判斷。《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是這種治理思維的具體展現。
「跨國鎮壓」引發的全球自我審查
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影響恐怕不會止於中共境內。近年來,國際社會開始頻繁討論另一個概念──「跨國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所謂跨國鎮壓,並不是威權國家派遣警察到海外執法,而是透過法律、經濟、市場、資訊以及外交等多重手段,迫使境外人士配合其政治要求。當企業因擔心失去中國市場而修改官方網站;出版社因顧慮中國審查而刪減內容;大學因害怕交流受阻而避免討論敏感議題;國際媒體開始斟酌新疆、西藏、香港或台灣等議題的用字遣詞,這些都不是偶然現象,而是威權法律逐漸向國際社會外溢的結果。
真正令人憂心的,不是有多少人因此遭到起訴,而是多少人在法律尚未適用之前,就已經選擇沉默。這正是寒蟬效應最可怕之處。今天,中共不必要求每一位外國教授修改教材,也不必逐一審查每一家跨國企業的新聞稿,只要建立足夠模糊且具有高度政治解釋空間的法律框架,人們便會自行判斷哪些話不能說、哪些研究最好不要碰、哪些活動應該保持距離。恐懼開始自行複製,審查開始自我運作,而法律則退居幕後,成為一種無所不在的心理威懾。
沉默絕非真正的團結
對台灣而言,這樣的影響尤其值得高度重視。長期以來,中共持續透過交流、教育、文化、宗教、青年活動及地方合作等多元管道推動對台工作,而「中華民族共同體」更逐漸成為相關交流的重要政治前提。未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提供了更完整的法律依據,使相關敘事不再只是政策宣示,而具有更強烈的制度約束力。
未來赴中國交流的台灣學生、學者、教師、媒體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宗教人士,甚至企業代表,都可能面臨新的法律風險。這種風險未必來自明確的犯罪行為,而可能只是一次公開演講、一篇學術論文、一則社群貼文,甚至一句與官方立場不同的評論。法律界線愈模糊,個人自我審查便愈嚴重,最終影響的將不只是交流本身,而是台灣社會對自由價值的堅持。
中共真正希望輸出的,也許不是這部法律,而是這套思維。近年來,中共不斷強調要提升國際話語權,建立具有中共特色的國際敘事體系。這代表其輸出的已不只是商品、市場與資本,更包括制度、法律及價值觀。當越來越多國際企業因市場考量調整政治表述,越來越多學術機構因交流利益避免敏感研究,民主社會原本珍視的言論自由、學術自由與宗教自由,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遭到侵蝕。
歷史一再證明,自由很少是在一夕之間消失,它往往是在一次次的妥協、每句刻意避開的話語,以及一次次自我說服「不要惹麻煩」的過程中,慢慢流失。因此,面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台灣不能只是將它視為另一部中國國內法。它反映的是中共正試圖透過法律重塑認同、規範思想,並將威權治理模式逐步向境外延伸。今天受到影響的可能是新疆、西藏、香港,明天可能是台灣,後天則可能是任何與中國有交流的民主國家。
對民主社會而言,真正的考驗從來不是能否批評威權,而是在威權的壓力逐漸滲透之際,是否仍願意堅守自由原則。如果一部法律最終讓世界開始害怕討論民族、宗教、人權與歷史,讓大學不敢研究、媒體不敢報導、企業不敢表態、人民不敢發言,那麼它促進的便不是民族團結,而是集體沉默。而沉默,從來不是團結;它只是恐懼最安靜的模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