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共正式實施《民族團結促進法》,邱垂正今天上午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指出,《反分裂國家法》過去主要針對從事台獨活動、主張台灣獨立或推動分裂國家的特定人士,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則把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連結,將促進統一提升為法律義務。
邱垂正續指,也就是說,未來北京不再只是規範積極主張台獨者,而是將「促統」視為所有人都應履行的義務,未來不只是反對統一的人,就連消極不配合、不合作,甚至選擇不公開表態,都可能被認定未履行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的責任。
邱垂正說明,促進法中第63條明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及個人,如被認定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等行為,都可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由於適用範圍不限中國境內,因此這項規定具長臂管轄及跨境鎮壓性質。
邱垂正表示,未來不論是哪一國人士,只要公開支持台灣主權,或批評北京民族政策,都可能被認定違反促進法,北京也可能透過懸賞、通緝、誘騙赴陸拘捕,或施壓第三國遣返等方式執法。而在法律概念模糊、認定標準不明的情況下,也容易造成自我審查與寒蟬效應,不只影響台灣,更可能波及國際社會。
邱垂正示警,在中國大陸工作、生活的台商和學術交流以及赴陸採訪的媒體都將受到影響,因此他提醒,國人如非必要應審慎評估赴陸需求,前往民主法治國家通常不必過度擔心跨境鎮壓問題,但若前往與中國大陸關係密切、簽有引渡條約且人權紀錄較受關注的國家,則應提高警覺,如肯亞、白俄羅斯及柬埔寨等,政府也會持續公布高風險國家資訊供民眾參考。
邱垂正強調,政府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合作,加強全民風險教育及公務人員訓練,協助國人了解新法可能帶來的影響,同時完善國人保護與協助機制,並與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共同因應跨境鎮壓等議題,維護國人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