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姐姐看一下喔!」網路正妹竟是少男獵人 逼17歲小鮮肉視訊做這事
楊男在網路上假扮女性,逼17歲小鮮肉視訊自慰供他觀賞。示意圖

「讓姐姐看一下喔!」網路正妹竟是少男獵人 逼17歲小鮮肉視訊做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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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08:29:00最後更新 2026/07/04 08:29:26

記者:

王吟芳

台南楊姓男子在社群平台「X」虛設正妹帳號,以傳授「破處秘訣」為由,一步步誘騙一名17歲少男拍攝全裸照片,甚至逼迫對方開啟視訊觀看其自慰。少男事後驚覺被封鎖,憤而報警揪出這名變態惡狼。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楊男一再對少年犯案、主觀惡性重大,日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重判楊男有期徒刑4年。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前年11月間在「X」(原TWITTER)結識一名17歲少年,見他單純可欺,竟刻意在網路上假冒女子身分發文,使用暱稱「林曉婷」與少年搭訕。
期間楊男使出渾身解數,傳送訊息誘騙:「要破處的話,還是要拍個全身照、沒穿的讓姐姐看一下喔」等。少年信以為真,傻傻拍下全裸照傳給對方;隔天楊男食髓知味,又改用Skype暱稱「YSX」引誘少年視訊,並在螢幕另一頭「指導」少年褪去衣物當場自慰供他觀賞。
過程中少年驚覺不妥,嚇得連連哀求:「對不起,姐姐我有點怕」、「我已經要哭了」、「但我真的好怕」,但楊男仍無視少年的恐懼,硬是要他做完全套才將對方封鎖。
事後少年向母親求助並報警提告,楊男面對檢警偵訊及法院準備程序時,均全盤認罪、坦承不諱,並當庭掏出6000元賠償對方,順利獲得少年與母親的口頭原諒,更向法官提出陳報狀爭取緩刑,希望能免去牢獄之災。但法官發現楊男根本是一名專挑少年下手的猥褻累犯,先前就曾因對少年強制猥褻被判刑1年8月,也曾因猥褻未滿1要他4歲男童被判刑6月。
法官怒斥,楊男明知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卻刻意扮演女性設局,甚至在少年哭訴害怕時仍強逼視訊,危害兒少身心健康至鉅,在客觀上根本毫無可同情之處,因此不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規定,亦不符合緩刑要件,將他重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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