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虧一簣!永和刑警酒後搭車回到家 竟因「這件事」遭攔查…害慘分局長自請處分
新北市永和分局馮姓偵查佐酒駕騎車買宵夜遭攔查,遭記一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示意圖

功虧一簣!永和刑警酒後搭車回到家 竟因「這件事」遭攔查…害慘分局長自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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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4:08:00最後更新 2026/07/06 14:11:10

記者:

呂健豪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偵查隊馮姓偵查佐,3日深夜酒駕騎乘機車外出買宵夜,結果在中和安樂路遭到中和警方攔查酒測,馮員拒測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事後馮員主動向上級坦承,分局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將馮員記一大過,改調行政警察,分局長蔣叔君也向市警局自請處分。
據了解,案發當天馮員利用勤餘時間與同事聚餐宴飲,到晚間10時結束後搭乘計程車返家,但到了晚間11時,他又自行騎乘機車外出買宵夜,結果在中和安樂路遇到中和分局警方攔查臨檢,但馮員拒測,當場遭到開單舉發。
隔日馮員主動向上級陳報,分局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認為馮員行為嚴重影響警譽,決議記一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調整服務單位,分局長蔣叔君也認為部屬發生嚴重違紀事件,顯示內部管理及宣導防制仍有疏漏,除表示歉意外,已向警察局自請處分。
永和分局強調,警察身為執法者,更應樹立守法典範。本次事件雖為個人操守不當,但分局責無旁貸。除將持續強化教育訓練與法治觀念宣導外,並落實主管督導考核責任,絕不容許酒駕情事再次發生,以重拾民眾對於警察團隊之信賴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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