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審理單當「免死金牌」 封殺檢抗告權
判決指出,最高法院於去年3月12日對鍾文智案判決定讞,檢調欲抓人時才驚覺鍾男早已人間蒸發。追查後赫然發現,高院合議庭早在前年10月14日科技監控期滿後,就沒有延長電子手環監控。
更離譜的是,當時承辦法官陳勇松,竟以行政用的審理單替代正式裁定,私下決定讓鍾男「加保2000萬元、不延長科技監控」。陳男既未依法對外宣示,也未將裁定書送達,僅由書記官「一通電話」單方面通知鍾男的律師辦理加保與拆除監控,檢察官全程不知情,根本無從提起抗告。
醜聞曝光才補破網 涉下令抽換紀錄滅證
鍾文智逃亡引起關注後,陳勇松又於去年3月底急忙補作「略式裁定」,法官評鑑委員會更查出,陳勇松發現書記官當初詢問檢察官意見的公務電話紀錄「不夠完美」,竟涉嫌指示書記官重新製作,並直接「抽換」原始公務紀錄,嚴重傷害司法信賴。
陳勇松出庭時將案件與朱國榮、徐少東等潛逃大咖相比,辯稱科控期滿是「當然消滅的消極處分」,不需要裁定;甚至一度將責任推給當時的審判長邱忠義,稱加保2000萬是邱提議的,且鍾男潛逃時他「正在南投參加高院員工旅遊」,後續都是邱忠義在處理。
監院怒斥卸責 職務法庭重罰250萬
不過,監院代表黃俊燁指出,包含同庭審判長邱忠義、法官蔡羽玄的陳述,都已否定陳勇松的法學見解,痛批陳的說詞只想卸責;司法院也認為,加保並非違法,真正的違失在於陳男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與法官倫理規範。
法評會去年已決議將審判長邱忠義移送司法院人審會議處,陳勇松則因情節重大被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不採信陳勇松的辯詞,決定予以重罰,判處罰款現職一年的總俸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