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片傳綠帽夫挑釁 家庭圓滿破裂
據了解,林姓男子與A女曾是情侶,但林男於2020年5月與友人一同闖入直播主的鹽水住處意圖強盜,但因直播主與女友反鎖房間,該案是強盜未遂,林男在2022年1月遭判刑3年8月確定。林男入監,A女轉而嫁給林男認識的好兄弟。
林男於2024年初假釋出獄後又與A女恢復聯繫,他不顧對方是「有夫之婦」的身分,兩人多次前往台南市新營區、六甲區的汽車旅館開房。林男在發生性行為過程中,以手機錄下4段私密影片並拍下2張照片。
2024年5月初,A女有意斬斷這段不倫戀,對林男提出分手,林男惱羞成怒,決定魚死網破,同年5月13日清晨6時許,透過通訊軟體LINE,把這些不倫的「愛情動作片」全數傳送給A女的配偶觀覽。A女丈夫收到訊息後震驚不已,隨即告知妻子,全案因而曝光,林男也隨即被依妨害性隱私罪嫌起訴。
被告認罪但賠償談不攏 一審拒給緩刑
台南地院一審時,林男對罪行坦承不諱,並辯稱已將手機內的影像全數刪除。 但法官認為,林男無視法紀且不尊重他人隱私,將私密影像傳送給被害人配偶的行為,造成A女精神上極大的不安、痛苦及心理壓力,更危害法治秩序,惡性非輕。
雖然林男在準備程序中就認罪,但當時雙方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無法達成共識。法官審酌林男未能取得被害人諒解,認為有必要透過刑罰執行促其警惕,因此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未給予緩刑,手機也沒收。
檢方批量刑太輕 二審因「43萬」出現轉折
檢方代被害人發聲指出,林男傳送對象身分特殊,是被害人的配偶,挑釁意味極濃,嚴重侵害家庭生活。A女更表示,自己每天活在恐懼中,擔心影像還有其他備份會再度流出,認為一審判刑太輕,不足以懲戒。
台南高分院審理期間,林男終於展現彌補誠意,於2026年6月在民事庭與A女達成和解,一次付清43萬元賠償金。A女在收到賠償後也放下心結,到庭表示願意原諒林男,並同意法官給予緩刑。法官審酌,林男已全數支付賠償金彌補被害人損害,並獲得對方諒解,維持原判5月,但加碼宣告緩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