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這起家暴案發生在2025年11月3日晚間9時許,林姓男子在南投縣草屯鎮住處,因日常生活的管教問題與就讀國中的兒子發生爭執。林男認為兒子對他的話充耳不聞、態度消極,在怒火中燒下,直接抽出隨身皮帶作為教訓工具。
林男當時揮舞皮帶,劈頭蓋臉地朝兒子抽打,力道之大,造成少年唇內瘀傷、胸口與背部大片紅腫,雙側大腿更是傷痕累累,布滿多處瘀青。少年事後在母親陪同到佑民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這起「皮帶抽子」的慘劇才曝光。
檢警偵訊時,林男對自己的暴行供認不諱。他辯稱,是因為兒子對他的管教不理不睬,一時氣憤才會動手,強調出發點是為了「教導」孩子,而非惡意傷害。檢方認為林男身為成年人,明知兒子是未成年少年,卻以暴力手段替代溝通,其行為已跨越法律紅線,因此依傷害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其刑。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林男與被害少年為父子關係,本應愛護、引導,即便孩子在管教上有疏失,也應採取平和理性的方式溝通。法官在判決書中直指,林男僅因不滿管教被忽視,就率爾採取肢體暴力,造成兒子身心受創,其行為確實「應予非難」。
在論刑態度上,法官審酌林男素行尚可,且在案發後能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但考量到被害少年正值發育時期,父親的暴力行為恐留下陰影,且雙方至今尚未達成和解或調解,法官最終量處林男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