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透過「創意私房」網站,下載、購買兒少性影像,檢方查出他一共持有2259部性影像檔案,受害者高達47位,其中年紀最小的只有10歲,在這47名女子,有一名被害人發現影像中的女主角疑似是自己,憤而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全案併由高院審理。
針對第一波起訴,黃子佼坦承犯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判處黃子佼8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檢方另查出黃子佼還持有586部性影像,被害人有12名,追加起訴後移送高院倂辦,高院審酌他有逃亡可能,裁定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
為爭取輕判,黃子佼積極和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安排3次調解庭,每次與5名被害人成立調解,目前成功與21人達成和解,每人和解金額為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