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許女與陳男2022年結婚,隔年施女就與陳男出遊、同居一室,並留有多張牽手、親吻等親密合照。法院審理時施女辯稱,陳男當初因與家人衝突借住她家,她為求自保特別查驗陳男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空白才交往,主張自己沒有侵權故意。
但正宮許女提出陳男與施女的對話紀錄打臉小三,法官勘驗發現,陳男常向施女示愛、吐苦水,稱妻子生小孩後「大嬸味都跑出來了」、「在床上像死豬」,甚至傳網頁文章給妻子被罵,導致兩人分房睡。施女不僅聆聽,還在陳男稱「不會回去」時,回覆「如果她求你呢?」等。
台南簡易庭審理後認為,陳男傳送的訊息充滿「走入家庭」、「夫妻離婚」等字眼,施女不可能不知情。雖然施女在交往之初可能被空白身分證誤導,但最遲自2023年3月起就已清楚陳男有配偶,卻仍持續親密往來。審酌雙方學歷、經濟狀況及正宮受到的精神痛苦,判決施女應賠償15萬元,施女上訴遭駁回,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