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傳票玩躲貓貓 檢警直搗住處抓人
嘉義地檢署今天上午接獲最高法院定讞通知後,考量林雪峰案涉及國家安全,立即啟動防逃機制。轄區員警今天下午將發監傳票送達其住處時,林女雖在室內卻拒不簽收,甚至一度與警方約定至派出所領取卻放鴿子。
檢方認定其有規避執行之虞,隨即簽發拘票,警方在住處將林女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決定不待明日報到,直接於今晚將林雪峰送往監獄服刑。
低價團統戰助選 收台辦機票補助淪共犯
回顧全案,現年55歲的林雪峰於2024年總統大選前,受中國浙江省台州市台辦官員指示,分別於2023年8月、10月及11月,三度招攬嘉義地區村里長與選民赴中旅遊。這場「6天5夜」的行程,團員僅需支付約1萬6000元至1萬8000元的低廉費用,其餘食宿交通全由中方落地招待。
調查指出,中國官員全程陪同,並在餐敘中要求團員支持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林雪峰個人更在11月行程中,收受台辦提供的機票補助9600元。
法院認證境外勢力滲透 重判4年斷政途
儘管林雪峰始終辯稱旅遊是「正常交流」,並主張中國是「友好勢力」,但歷審法院均不採信。法院認定,中國長期對台進行統戰,屬於《反滲透法》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林女受資助並配合宣傳特定候選人,已嚴重危害選舉公平與國家安全。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林女上訴,維持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