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林男現年20至30歲,正值青壯年時期,但因精神問題,沒有辦法正常工作,平時也居無定所,他的父親疑似不堪他長期情緒失控,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避免再受兒騷擾。
豈料林男仍無視保護令,經常出入父親住處,還一度將父親的車子開走,讓其父忍無可忍,隨即報警處理,案經北檢偵查,檢方表示,林男到案後仍胡言亂語,精神狀況極度不穩。
北檢今天偵結,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林男,檢方指出,違反保護令將面臨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雙重制裁,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違反保護令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同時,加害人還須繼續負擔相關民事費用,直到保護令失效為止,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