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問題求助牧師 一步步掉入陷阱
判決指出,連男曾擔任桃園市桃園區某教會牧師,2020年一名女教友因感情問題求助連男,連男表示可以和他虛構的友人「Leo」談心,他再創建聊天群組,一人分飾兩角,以「Leo」的身分與少女簽下主奴契約,宣稱可以改善她的感情困境,但必須遵從指派的任務、接受調教,如有違反將影響靈魂,讓篤信宗教的少女不敢違逆。
連男成功掌控少女後,多次在教會、大樓樓梯與她發生關係,還要求少女拍攝自慰影片,少女最終忍無可忍,憤而報警逮惡狼。
自首認犯罪 一二審均遭判刑
連男在犯罪未被發覺前曾向地檢署具狀自首,他坦承與少女發生關係,承認雙方在合意的情況下有建立主僕關係,恐涉犯利用權勢性交罪,他同時主張,是否有強制或利用權勢性交,應取決於被害人主觀認知,若構成這些罪名,願意接受制裁。
一審桃園地方法官審酌,連男身為教會牧師,竟因一己之私欲無法克制,不思尊重他人身體的性自主決定權,導致少女日後身心發展有無可磨滅陰影,犯罪情節重大,惡性非輕,危害社會治安甚鉅;但考量連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雖有意賠償,但與告訴代理人就賠償數額無法達成共識,審酌一切情狀,判刑12年,案件上訴,高院改判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