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昇翰2016年開始在台北市警局某分局轄下派出所任職,工作認真負責備受肯定,但為人不知的是,他從2022年開始利用職務之便,在派出所廁所內裝設密錄器,偷拍女警、精神疾患以及來借廁所的路人。除此之外,他平常還會密切關注女警動態,若有人要到2樓廁所如廁,他便會尾隨其後,拿出手機在隔板偷拍。
更噁的是,郭昇翰還會偷拍來派出所洽公的女性民眾,若對方領口寬鬆就會拿出手機捕捉內衣胸部等隱私部位。
檢警2024年清查萬惡偷拍論壇「創意私房」時,發現郭昇翰不僅是該論壇的會員之一,平時會從網站下載非法影像,更會上傳自己偷拍的檔案,檢警從中發現,郭昇翰拍攝的地點不是只有分局派出所,還有其他商家廁所等地,偷拍對象除了女同事,連自己同學都不放過。
台北地檢署發動搜索,查出被害女子高達60位,身分包括女警、洽公民眾、精神疾患還有未成年人,其中有7位受害者提出告訴,檢方偵結後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祕密、《個資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建請加重量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依《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妨害性隱私及不實影像》等罪,一審判處12年,另依個資法判1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