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情,殺害石茂強的主嫌王綋騰在泰國經營大麻店,周昱帆是他的員工,2024年2月25日,王綋騰和石茂強在王位於曼谷的租屋處發生爭執,王情緒失控,持槍朝石的左側太陽穴開槍,第一次開槍後石茂強仍保有一絲呼吸,奮力呼救,王綋騰見他沒死透,隨即指示周昱帆返回屋內將槍取回,朝石茂強開出致命的第二槍。
犯案完成後,王綋騰和林廣源開車到機場附近棄屍,周昱帆則留在原地清理案發現場的血跡,除了周昱帆返台投案外,其餘3人疑似逃往柬埔寨。
針對這起「境外殺人案」,北院國民法庭開庭審理,提訊在押的周昱帆出庭,檢辯雙方今日針對周昱帆「拿槍給王紘騰」這個行為發動辯論,辯方認為,周昱帆和槍枝僅有短暫接觸,他是因為懼怕王紘騰,拿槍只是在「極端壓力下的順從行為」,並不構成殺人罪,「他不無辜,但也不是殺人犯」,但檢方卻表示,周在場聽到了整個事發過程以及王紘騰的指示,也去了便利商店買飲料請警衛探聽他是否知情,「聽從指示不是免死金牌,而是選擇」。
此外,檢方當庭展示死者石茂強媽媽所寫的親筆信,石母在信中透露,石茂強是個愛撒嬌、孝順的孩子,誰知跟好朋友在一起會被殘忍的殺害。
而辯方也還原了被告周昱帆從小的成長經歷,年僅25歲的周自小家庭失能,對金錢有高度渴望,長大在殯葬業工作時認識了王紘騰,因對方經常借錢給他,因此養成了依賴和聽命於王的習慣,辯護律師以此堅定立場,稱周昱帆只是因懼怕會和石茂強有相同下場,在極端壓力下才會取槍給王紘騰,間接衍生悲劇,更透露周在看守所中有憂鬱傾向,曾有過拿毛巾勒頸、撞牆、折斷一架刺頸等自殺行為。
法庭進行約4小時,國民法官亭於本周密切審理此案,盼盡速還原事實全貌,明天將進行最後一日審理,預計本周五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