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男曾有竊盜、毒品等多項前科,才剛出獄半年就獲雇主楊男錄用擔任雜工,一到職就向楊男預支薪水,楊男也大方同意助他渡過難關。不料陳男不知感恩,僅因欠債難以負擔,竟在上班僅一週後的深夜,攜帶美工刀侵入工廠及老闆一家住處搜刮財物。
偷不到東西改用搶 持刀猛刺熟睡雇主
去年10月27日深夜,陳男在辦公室及老闆住處來回翻找無果,見老闆一家三口都在睡夢中,竟持美工刀刺向楊男頸部,藉此壓制他交出家中財物;楊男當場驚醒徒手阻擋陳男攻擊,但臉部、肩膀多處遭陳男刺傷,兩人扭打之際楊妻加入戰局,但手掌也遭割傷。
此時,楊男年僅11歲的兒子也驚醒,見狀趕忙跑向工廠辦公室拿鋁製球棒敲擊地面,陳男轉而持刀追殺男童,楊男夫婦則趁隙躲入辦公室鎖門報警;陳男找不到男童,又聽聞楊男高喊已報警,才倉皇逃離。
法院認定殺人未遂 重判9年半
陳男犯後關閉手機定位逃往台南,途中打電話告知胞姊「我殺人了」,一審認罪遭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6月。
他上訴後翻供改口稱無殺人意圖,辯稱是對方反抗才受傷,但法官認定陳男犯案手段殘忍,且犯後毫無悔意,日前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