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孩子心理陰影 聲請撤銷扣押大直房產
郭哲敏日前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撤銷扣押大直的不動產,他主張該房子平時供妻子與年幼小孩居住,為避免孩子因未來執行追徵程序而被迫離開熟悉環境、造成心理陰影,希望准許以繳納相當擔保金的方式來替代扣押。
高院權衡比例原則 准許以金錢代替原物扣押
高等法院審理後指出,該不動產並非本案犯罪所得的沒收標的,當初扣押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全將來追徵犯罪所得之用。既然只是為了確保日後追徵價額的實現,權衡比例原則後,若郭哲敏願意繳納相當的擔保金,確實能達到相同的保全目的,因此准許以金錢代替原物扣押。
高院拍板!繳2億1449萬640元就可撤銷
針對擔保金的核定金額,郭哲敏原本主張依當初買賣契約的價格約6987萬餘元計算。不過,合議庭經職權調閱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紀錄,發現該房產於2019年購入時的總價實為2億元;且考量該社區屬於大直知名豪宅,近年房市行情走揚,加上該戶視野景觀極佳,法官便參考該社區平均交易單價每坪146.4萬元,乘以總坪數146.51坪後,核定該房產的現值應為2億1449萬640元。
因此,高院裁定,郭哲敏在如數繳納新臺幣2億1449萬640元的擔保金後,就能撤銷該不動產的扣押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