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於2024間在交通部公共運輸監理司車輛科擔任約聘人員,工作內容就是受理民眾陳情,她因不滿自己遭到檢舉瀆職,心生報復念頭,於2024年4月到7月間,8度冒用檢舉人身分,到行銷公司、禮儀公司、健康管理顧問公司等網站留下姓名、電子郵件信箱、住家地址等私密個資。
「您需要什麼服務?」 檢舉人崩潰
上述業者看到林女的留言後,紛紛打電話詢問檢舉人「您需要什麼樣的服務?」檢舉人驚覺自己的個資遭到外洩,因而報警求助,警方根據ip位置,揪出在交通部工作的林女。
檢起訴求刑 從一重處斷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林女冒名留言的行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違法利用個人資料、《刑法》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之外秘密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指出,林女是以一行為同時觸犯2罪並侵害2名告訴人的法益,屬想像競合,檢察官建請法院依刑法規定,從一重處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