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老翁疑似自1990年代起,就對當時仍在念書的女兒A女下手,約每1、2週性侵一次,長達近2年,年幼的A女只能默默承受,期間甚至出現逃家等異常行為,直到未成年懷孕,母親才驚覺事態嚴重,含淚陪同女兒墮胎。
A女事後與父親離異,家庭也因此逐漸失和,但當年父女之間究竟發生什麼事,其他家人並不知情。A女離家後生下女兒,原以為父親年事已高,過往的事情應該不會再發生,因此自2018年起,仍讓女兒在寒暑假期間回新店老家,與其他表兄弟姊妹一起生活。
沒想到,女兒過了約2年後,開始抗拒前往外公家,甚至一到家中就躲著不見人。直到2025年,A女從另一名女兒口中得知,女兒過去每次拿了外公給的糖果後,就經常被單獨留在房內,之後遭到性侵。A女這才將女兒過去的異常反應與自己年輕時的遭遇連在一起。
得知女兒可能遭父親性侵後,A女憤而找母親及其他家人回老家對質,並在家庭會議中說出自己年輕時遭父親性侵、懷孕墮胎的經歷。沒想到,當時在場的另一名妹妹C女也突然說出自己的遭遇。
C女回憶,2003年間某天,父親酒醉後曾拉著她的手,強迫她碰觸自己的生殖器,她當下受到驚嚇,立即逃離房間,男子甚至還在後方不斷呼喊她的名字。由於事發當時其他家人也曾聽見聲音,C女的說法讓A女更加震驚,兩姊妹當場抱頭痛哭。
家人原本以為只是單一事件,沒想到隨著姊妹各自說出過往經歷,才揭開這個家族傷痛,有人因無法承受真相,獨自跑到陽台落淚;A、C兩女則懊悔當年年紀太小、不敢報警,沒想到多年後父親疑似又將魔爪伸向下一代,最終決定與另一名家人一同前往警局提告。
面對指控,男子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早已沒有性功能,不可能性侵外孫女。不過,檢方調查後,綜合被害少女及家族成員的相關證述、事發經過等事證,認定男子涉嫌性侵未成年外孫女,依強制性交等罪提起公訴。
至於A女、C女指控父親過去對她們所涉性侵、猥褻等犯行,因相關案件距今已久,部分已逾追訴時效或告訴期間,檢方處分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