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名警官當晚結束餐敘後,原欲搭車回刑事局,卻因嘔吐在台北市中正紀念堂、愛國西路一帶下車。他下車驚覺手機遺失,為找手機在街頭四處飄盪,嘗試消除酒氣而於公園路周邊繞行,期間先是想進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操場散步遭校警攔阻勸離,隨後又踱步至總統官邸周邊。
當官邸警衛哨上前盤查時,該名警官表明刑事局身分,卻因已喝茫掉,竟當場把總統官邸誤認成自家辦公室,揚言要「進去睡覺休息」。特勤人員警覺將他擋下勸離,該警官未爭執便自行離開,但特勤不敢大意,隨即通報轄區中正第二分局與刑事局處理。
驚動特勤通報 移送社維法裁罰
刑事局接獲通報後派員趕赴現場將人帶回,途中接獲中正二分局通知,由於官邸警衛室已依法登錄案況,必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規定製作筆錄,同仁隨即陪同他前往中正二分局配合調查。面對訊問,警官稱下車後急著找手機才亂走,對誤闖總統官邸過程「不記得了」。
而該名警官遺失的手機,隨後已被熱心民眾撿到並送至萬華分局武昌街派出所,他事後也前往領回,證實確實掉落手機。
影響警譽重罰 拔官兼記過懲處
刑事局稍早指出,督察單位已深入查明完整事件經過,針對同仁酒後造成官邸警衛人員及校警困擾之不當行為絕不姑息,對於嚴重影響警譽的情事,已祭出行政處分,給予該員「記過一次」懲處,並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列入輔導考核,絕不寬貸。
刑事局強調,未來將持續嚴格要求全體員警時刻嚴以律己,注意個人言行舉止,無論公私場合均應嚴守法紀與風紀規範,絕不允許因飲酒導致脫序或不當行為,以維護警察正面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