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林女今年6月21日下午5時許,先在中壢區的錢櫃中央店吸食含有亞甲基雙氧安非他命(MDA)的電子煙,隔日下午竟開車搭載年僅3歲的女兒上路,在行經桃園區春日路與中山東路口時,因控制力欠佳,先擦撞2部停放路邊的車輛後,再衝撞路旁的店家,所幸並未造成傷亡。
警方獲報到場後,對林女實施酒測、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當場依規定將她上銬逮捕、查扣車輛,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認為林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事後更驗出其MDA濃度嚴重超標45.7倍。
而在案件發生後,林女被人認出是1名育兒網紅,平日在社群分享育兒經驗,但卻毒駕載女兒還發生事故,使得她的人設徹底崩壞,引發輿論撻伐。桃檢日前偵查終結,認林女涉犯《刑法》尿液所含毒品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將她起訴,檢察官痛批其施用毒品後竟駕車上路,且搭載其幼女,漠視用路人安全及有違父母養護子女之責,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