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指出,2021年12月16日深夜,綠能高層王男等數名男子於松山區一處備有卡拉OK及撞球桌的場地聚會,並透過幹部叫來A女等多名傳播妹陪酒。
A女指控,王男藉打撞球之際,強行扯開她的NuBra摸胸,更提議給付10萬元要求進一步交往遭拒;隨後她去洗手間催吐時,遭王男硬推入內鎖門,在狹小空間內被迫口交及性侵得逞。
王男到案後矢口否認,反駁稱A女當天作風大膽,主動要大家「摸摸看假胸部自不自然」。他表示,兩人打撞球時以「輸的陪一晚」為賭注,事後雙方以2萬5千元談妥性交易。
狂歡現場驚見調查官 「來認識綠能界朋友」
王男強調,是A女將他拉進廁所,且當天現場還有一名法務部調查官,「我絕對不可能在一個調查官身邊去做犯罪行為。」
全案的無罪關鍵,落在同場的吳姓調查官證詞上。吳員證稱,當時因綠能是調查局偵辦重點,才受邀去「認識朋友」。他目擊A女走向廁所後,主動將王男拉進去,以男性角度看「是合意一起進去的」。
明知調查官在現場 法官:豈敢逾雷池
法官勘驗現場照片後認為,該廁所僅能容納兩人站立,門板極薄且上方鏤空,毫無隔音效果,緊鄰的沙發區更有其他客人;若發生性侵,A女稍有呼救或推擠,外部必定聽得一清二楚,更何況被害明知現場有偵查犯罪權限的調查官,豈敢做出強制性交犯行。
加上其他證人指稱A女完事後神色自若、有說有笑,法官認定A女證述瑕疵過多,判決王男無罪。全案目前仍在高等法院二審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