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洪嘉培涉嫌於去年3月間,向綽號「一哥」的男子取得大批國人個資資料庫,內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任職單位及聯絡電話等敏感資訊。去年4月12日,洪嘉培在高雄與李能謙碰面時,進一步得知李男疑似計畫將這批個資出售給中共。
檢方查出,洪、李2人隨後以「外交部」、「國防部」、「陸軍」、「海軍」、「空軍」及「後備」等關鍵字,從資料庫中篩選特定人員資料,並使用「Bandicam」螢幕錄影軟體,將操作及搜尋過程全程錄製,陸續取得包含情報機關現、退役情報人員在內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及任職單位等資料,總計涉及3674筆個資,並製成9個影片檔案。
其中,李能謙涉嫌於同年4月14日,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的私密聊天功能,將其中6個檔案傳送給位於中國福州、身分為軍方情報人員的「福州溫泉」,並開價人民幣10萬元,企圖將相關資料庫出售給對方。不過,中方認為價格過高,最終雙方未能成交。
此外,起訴也揭露,李能謙的員工彭永聰另涉嫌透過人脈管道蒐集我國軍職人員個資。彭男於前年4月間委託友人陳韋碩協助,陳再找上從事民間貸款代辦的鄭兆安幫忙。鄭男從手中的客戶名單篩選具有軍人身分者,彙整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手機號碼等資料,製成PDF檔案後,於同年5月22日透過LINE傳給陳韋碩,再由陳轉交彭永聰,並因此取得5000元報酬。
檢方認為,洪嘉培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面對偵辦否認犯行,並以各種說詞辯解,檢方認定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就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嫌,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以上,以示懲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