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嫌去年逆向衝撞停等紅燈的警用巡邏車,造成駕駛周姓警員受傷、黃瑋震殉職,事後被查出黃嫌案發前一天吸食K他命及含有依托咪酯的「喪屍煙彈」,因毒駕造成精神恍惚才釀下大禍,事後被檢警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該案日前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今日作出一審判決,重判黃嫌18年6月,仍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三重分局回應,尊重司法機關及國民法官的一審判決,「我們始終銘記,瑋震不只是執勤中的警員,更是我們永遠的同仁與兄弟。」
分局強調,將繼續與黃瑋震的家屬站在同一陣線,尊重並支持家屬對本案後續一切決定,提供全力的支持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