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三重三和路路4段發生虐貓事件,派出所立即派員前往現場,並尋獲遭攻擊的橘貓,經送醫檢傷,確認貓隻外觀無殘缺,但有氣胸、右側臉挫傷以及雙後之指甲斷裂的情況,獸醫持續治療。
後續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犯案的謝男,他昨日行經案發地點時,發現躲藏在機車縫隙中的流浪貓,竟拿出隨身攜帶的榔頭企圖敲打、攻擊,隨後離開現場,警方循線掌握謝男身分,並於昨晚10時許將他通知到案,他也坦承犯行。
警方經洽詢動保處後,依違反《動保法》函移動保處裁罰,謝男故意傷害動物,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同時可處最高年有期徒刑併科200萬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