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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4:16:00
行政院會今天(8日)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棄養動物罰鍰提高至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若故意施虐動物,致其肢體殘缺或器官功能喪失,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以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此次修法優先推動已具高度社會共識的面向,盼建構動物友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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