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陳志明先安排藝人前往醫院看診,並教導以「憋氣」方式人為影響血壓檢測;待順利取得24小時攜帶式血壓機後,再由陳嫌或共犯偷偷頂替配戴,藉此獲取「中度或重度高血壓」的虛偽診斷證明書。藝人隨後持該證明向相關單位申請變更體位為「複檢過程中或體位未定」,最後再用相同「代戴儀器」手法通過複檢,輕鬆闖關取得免役證明。
同案藝人修杰楷、陳柏霖、坤達、書偉及廖允杰等人於去年11月遭起訴,檢方在起訴書抨擊,5人皆為享有高度媒體關注與名聲紅利的公眾人物,對青年世代具備相當的示範作用與影響力,竟仍蓄意規避兵役,嚴重背離社會對公眾人物的期待及公民基本義務,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8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