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林伯實為規避子公司「實聯長宜淮安」價值3400萬美元(約10億元台幣)的股權遭強制執行,2020年間與妻子徐莉玲旗下的「SL公司」簽署假轉讓協議,隨後又將該股權設定質權給自己經營的台灣實聯公司,涉嫌虛偽交易脫產。
法庭今傳喚實聯長宜公司前副董事長陳正忠出庭作證,陳正忠表示,當年是他找林伯實一起投資鋰電池與電動車事業,除第一年賺錢外隨後均虧損,自己也因此離開公司,財務全交由林伯實負責。
針對2021年股權轉讓給SL公司一事,陳正忠稱不記得林伯實是否有告知;法官當庭提示調查局2023年筆錄,陳正忠當時曾稱對轉讓股權不知情且已退股不想管,陳正忠對此證稱「是真實的」。
當法官詢問股權轉讓時有無簽署質權設定契約時,林伯實表示「不清楚」。法官追問不清楚為何要簽?林伯實辯稱,那些都是海外小公司,多是好朋友間合作,若不這樣做會影響他進出大陸。林伯實坦言,自己多在台灣工作,為了公司陸續下了很多錢也回不來,「做生意就是這樣,虧了就是虧了。」
林伯實的辯護人劉煌基指出,公司當時在大陸面臨8000萬人民幣的商業仲裁,轉讓股權純屬緊急保全行為,林伯實前後已為公司墊付約2億元人民幣,請求法官判決無罪。不過,告發人律師高峯祈當庭反批,本案攸關告發人790萬美元(約新台幣2.5億元)的投資額,「如果公司股票真的虧損到沒有價值,何必轉讓給自己小孩的公司?」
庭審約45分鐘結束,法官諭知全案辯論終結。林伯實步出法院時,媒體追問夫人徐莉玲近況、家中狀況及心情等問題,全程隻字未答,隨後在律師陪同下搭乘廂型車離開現場。


